探索建立外贸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体系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记者 周頔 刘航

11月24日,商务部召开了《“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在谈及促进绿色贸易发展的工作举措时表示,坚持绿色引领,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是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也是贸易创新的重要方向。落实中国政府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必须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贸易发展道路。“十四五”期间,商务部将重点推进四项建设:

一是建立绿色贸易标准和认证体系。完善绿色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促进国际合作和互认。推动国内国际绿色低碳贸易规则、机制对接。探索建立外贸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体系,鼓励引导外贸企业推进产品绿色环保转型。

二是打造绿色贸易发展平台。持续推进“绿色展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发挥进博会、广交会等重要展会绿色低碳示范引领作用。支持举办碳达峰、碳中和主题展会,打造高水平、高标准、高层次的绿色贸易促进平台。

三是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产品贸易。严格管理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强化国际环境公约受控物质进出口许可管理。指导地方培育低碳贸易双循环企业和骨干外贸企业,支持绿色低碳贸易主体成长发展。

四是开展绿色贸易国际合作。加强与重点市场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绿色贸易合作。积极参与绿色贸易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深化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参与多边和区域绿色贸易议题交流合作。

“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

来源:中国政府网

摘要:构建绿色贸易体系
建立绿色低碳贸易标准和认证体系。完善绿色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支持认证机构加快拓展绿色低碳贸易认证服务,促进国际合作和互认。推动国内国际绿色低碳贸易规则、机制对接。探索建立外贸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体系,鼓励引导外贸企业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转型,促进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指导意见》提出了关键性的金融政策举措
发挥金融科技对绿色金融推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快金融科技应用,对工业企业、项目进行绿色数字画像和自动化评估,提升个性化服务能力。根据产业链数字图谱和重点行业碳达峰路线图,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以绿色低碳效益明显的产业链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核心,加强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不断探索新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新场景、新应用,开展碳核算、碳足迹认证业务,提供基于行为数据的保险(UBI)等金融解决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国政府网

摘要:保障措施

强化企业责任意识

原料药生产企业要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完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供应有序。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审计管理,加强质量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环保生产水平。推动企业主动开展碳足迹分析,健全完善企业碳排放和能效评价体系。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来源:中国政府网

政策保障

(一)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深化核算方法研究,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支持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统计核算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推动建立更为公平合理的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

(二)健全法律法规标准。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律体系,推动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制定修订。加快节能标准更新,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提高节能降碳要求。健全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加快相关领域标准制定修订。建立健全氢制、储、输、用标准。完善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立重点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等标准,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积极参与国际能效、低碳等标准制定修订,加强国际标准协调。

(三)完善经济政策。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落实和完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健全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探索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绿色金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碳达峰行动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

(四)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用,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范围。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做好与能耗双控制度的衔接。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加强市场机制间的衔接与协调,将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